close

骨科名醫陳弘毅2009年遭檢舉涉嫌向廠商索取回扣,事前未依規定事前審查提出申請,替病患裝置高價特殊材料,再向健保局申報為低價健保給付的材料,造成少數人醫藥費全民買單。健保局事後向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補扣款、罰款,院方提民事訴訟,要求陳支付1144萬元賠償金,法院判賠383萬多元,可上訴。院方主張,陳涉嫌向廠商收回扣,以讓病患簽署自付特殊材料差額同意書的方式,事前未向院方申請術前審查,直接在病患體內置入高價自費衛材,卻向健保局申報為低價健保給付的衛材,讓病患僅需支付衛材差額,表面上減少病患負擔,實際增加健保局的支出。健保局調閱資料,發現陳錯報衛材,調閱數百分病歷,分別追繳136萬、381萬、65萬元等,另停止醫院骨科醫療業務1個月,最後為保障病患權益,改罰561萬罰鍰,造成院方極大損失,要求陳賠償1144萬8521元。陳否認收受廠商回扣,辯稱他擔任主治醫師,沒有擔任主管職位,無權採購任何物品,手術時他僅負責填寫手術碼、簽名,其餘項目皆由流動護理師負責。另外,健保局認為院方於合約期間有4次管理疏失,不該將停止業務的全部責任歸咎於他一人,建請法官駁回訴訟。法院認為,陳是骨科主治醫師,曾擔任健保局審查委員,對於衛材規定應十分熟悉,尤其牽涉到無法申請健保給付,必須讓病患自費的項目,應由主治醫師在手術前和病患討論材料和費用,陳豈可能不知曉。另檢調查出171例登載不實病例,皆是以不實際價衛材申報健保給付,其中開刀房護理師均不同人,但全都是陳的病患,且由同一家廠商配合開立不實發票請款,廠商也於刑事審理時認罪,判陳須賠償383萬5502元。陳曾任聯合醫院陽明院區骨科主任、健保局審查委員,擅長頸椎腰椎手術、人工椎間盤置換手術,藝人陶喆曾在美國發生車禍手指骨折,回台也指名要陳動刀。陳不實申報健保給付,去年士林地方法院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登載不實罪判1年徒刑,案件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。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醫師陳弘毅不實申報健保費,法院判賠383萬多元。圖翻攝自Google 分享 facebook

F24FDAEF9BD17876
arrow
arrow

    vs53dmsuc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